5月9日,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二组抵达独山子,就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督导组一行先后到乙烯厂储运联合车间液体装车台、化工1号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房、化工北罐区火车卸车栈桥等地,现场查看油气回收设施、VOCs在线监测数据,检查环保项目整改投用后的运行、监管情况。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奎-独-乌区域存在VOCs污染治理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中,石化公司涉及5个VOCs整改项目,包括全厂网格化布点在线监测、2018年“泄漏检测及修复”工作、炼化装置固定罐改高效浮盘、乙烯厂液体产品装车台增设油气回收设施、乙烯厂火车及汽车装车栈桥油气回收设施改造。
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独山子区、独山子石化公司切实增强“四个意识”,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狠抓整改落实,于2018年11月30日前按期全部完成5个项目并投运。
区长李旭升,公司领导麦麦提·伊力、于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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