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在我区注册、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有贷款意愿、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相应还款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可在1月1日至12月31日,前往克拉玛依市所有商业银行申请个体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 
贷款额度在8万元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为9个月,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个体工商户只需支付利息的50%,剩余50%由政府给予贴息。贷款只能用于生产经营支出。 区财政局金融办冉娥介绍,办理贷款的个体工商户需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经营场所所在社区填报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审核表。社区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表报送区财政局进行复核,区财政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后将资料推送至承贷银行。承贷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推送的审核表,对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进行审定,审核无误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制定了《独山子区继续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组织各街道、各承贷金融机构认真学习信贷政策、申贷流程及工作要求,确保政策快执行、快见效,助力我区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陈红说。 独山子区各商业银行联系方式: 工商银行:马丽 18935876957。昆仑银行:高静 18997790386。农业银行:靳鹏 18799129666。中国银行:邓雅婷 18609922585。建设银行:郭璐璐 15199959895。邮储银行:桑佳敏 185099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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