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获悉,独山子区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求、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和参保人用药需求,在独山子选取国药控股新疆新特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独山子区药房(大庆东路50-31号)、国药控股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三十五分店(南海路甲2-1号)两家药店,认定为我区特殊药品“双通道”定点药店。 
“双通道”是指消费者通过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两种途径买药,保障患者能够买到已纳入医保的谈判药,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 “双通道”定点药店选取的标准是: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使用特殊药品时,需向特药定点医院提出申请,填写《克拉玛依市特殊药品使用审批备案表》,经特药定点医院相关专业科室确认,并提供临床诊断依据,提出治疗用药方案,交医院医保办复核、盖章。 参保人如需在指定零售药店购买特药,应经医院备案后持特药使用申请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录入特药相关信息并经过审批。参保人持特药使用申请表、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处方等相关材料到定点药店购药,购药的费用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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