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获悉,自我区执行自治区出台的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户数109户,发放贷款金额846万元。
个体工商户彭红的影楼位于大庆路,由于受疫情影响,店内订单或取消或延期,收入减少。就在她发愁之时,得知自治区出台了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3月17日,她准备了相关资料递交到了社区,申请8万元贷款。
“没想到19号我就收到了8万块钱的贷款,原本贷款利息半年是1620元,但这次我只承担了810元的利息,其余是政府补贴。现在,我就可以用这笔钱给店里添加设备,争取把这次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彭红高兴地说。
3月初以来,像彭红一样享受到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的商户有109家。
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明确,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凡有贷款意愿、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相应的还款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均可享受小额信贷政策,最高可申请一次性小额信贷8万元。
该政策实行社区、县(市、区)两级联审制度。
有小额信贷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可向生产经营地所在社区提出贷款申请。
社区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工作办公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借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复核,并推荐给承贷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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