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12点,独山子区第二期共计6万份价值50元的电子消费券开始发放,所有在独人员,包括外地来独人员均可领取。
此次发放活动结合独库公路通车在即、外地游客增多的情况,在领取日期和消费方式上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此次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日期从6月10日12点至7月10日24点,时间长达30天,较第一期延长了17天。只要在这30天内消费券未被领完,市民和来独游客都可在支付宝上申领消费。另外,上一期限定电子消费券每天在同一个商家只能使用3张,而此次不再限定,用户领到的7张优惠券均可在一天之内、在同一商家一次性使用完毕。
同第一期一样,第二期每人申领仅限1个券包,内含3张满40元减10元券,4张满20元减5元券,先领先得,能够在独山子区范围内使用支付宝收银的商场超市、零售、餐饮行业、旅游景区等地使用,还可在“饿了么”外卖平台点餐使用。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这7张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即使用支付宝支付一次,对应核销一张消费券,用户在付款时,一定要提前计算好付款次数和金额,合理使用消费券,享受最大幅度的优惠。
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陈辉介绍,此次调整主要鉴于我区旅游高峰期的到来,希望通过延长申领和使用时间,放宽使用条件等手段,在确保当地市民享受优惠的同时,促进外地游客来独消费。
6月10日16时,记者来到十区友好超市,看见市民帕提古丽选购商品后正准备用现金付款,收银员向她介绍了消费券的申领和使用。帕提古丽立即使用手机扫码成功领券,在付款中享受到了减免50元的优惠。她高兴地说:“我总共买了510元的东西,一下子就减免了50元,太棒了。”
为最大程度承接消费券“四两拨千斤”效应,不少第二期电子消费券参与商家还推出了促销活动,让消费者享受更多优惠,为提振消费助力。
据经济服务中心大屏上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10日17时30分,市民已领取电子消费券 1.61万张,核销金额7110元,拉动消费5.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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