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上级要求,查阅档案,走访慰问,核实信息,开展“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颁发对象的摸底、登记、汇总和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全力确保颁发对象全覆盖、人员信息无差漏,确保及时把党中央的关心厚爱送达每一位纪念章获得者。
据工作人员介绍,“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1953年7月停战后至1958年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2020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王兴平介绍:“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们采取由下至上个人申报、组织统计、逐个核对的办法,对咱们辖区我们已掌握的55位抗美援朝老兵进行核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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