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安排,今年我区将继续施行2020年失业补助金政策,政策截止时间将以自治区文件通知为准。

区社会保险中心提醒,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尽快申请失业补助金。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2020年,自治区出台了失业补助金政策。针对2020年1月以后的两类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一类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另一类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区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一般情况下是指个人主观意愿离开单位的,比如自愿辞职。在失业之前,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不足一年的,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这种情况是可以纳入到失业补助金范畴的。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领取6个月,发放标准为:缴费满1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1297元/月)的80%计发,缴费不满1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1297元/月)的50%计发。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我区发放失业补助金4742人次、365.94万元,为391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9.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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