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零时起,我区四处电子警察启用,分别是大庆路与北京路交叉路口、大庆路与南京路交叉路口、大庆路与青岛路路口、长岭路与青岛路路口。电子警察主要抓拍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标志标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采集,依照法律法规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