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区各族群众众志成城、携手战疫,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但也有个别人无视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甚至以身试法。对于这种对个人、对他人、对社会不负责的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从严从快,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区公安分局加强了对进出我区的车辆和人员的检查,深入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宾馆旅店、沿街店面、住宅小区,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查出疫情防控类违法犯罪6起案件,处罚6人。
10月3日,马某(男,41岁,现住虹园小区)故意隐瞒自己去伊犁州的旅居史,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0月6日,独山子区嘉合居主题酒店负责人薛某(男,46岁,现住奎河路)未对前来住宿人员查验健康码或行程卡,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0月7日,哈某(男,48岁,现住靓园小区)因身体不舒服前往独山子人民医院检查时,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其有伊犁州旅居史,随后社区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询问是否有伊犁地区旅居史,哈某均予以否认。后经民警核查后哈某才承认自己于9月25日从伊犁返回独山子。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10月8日,张某飞(男,21岁,现住新疆特克斯县特克斯镇科博街)在入住泊安酒店期间未向社区主动报备疫区旅居史情况。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0月10日,马某(男,31岁,现住独山子区)前往疫区返回独山子后未向社区主动报备疫区旅居史。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0月10日,马某(男,23岁,现住独山子区)前往疫区返回独山子后未向社区主动报备疫区旅居史。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美林花园居民阿里木说:“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第十四社区工作人员陈紫贤说:“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传谣,齐心协力,为疫情防控工作作贡献。”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共同构筑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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