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消费者“买买买”“收收收”,不法分子乘机实施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记者梳理了几起发生在独山子的网络诈骗案例,消费者要从中吸取教训。

案例1
2021年6月18日,区公安分局民警接到居民齐某报案,称接到自称电商客服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以齐某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给齐某退款为由,让其扫码转账。齐某扫码转账53817.54元后,发现被骗。
案例2
2021年7月5日,独山子居民汤某接到自称抖音商城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其转为铂金会员,每月要扣会费。要求汤某在支付宝借呗中贷款8万元,转入指定账号,用来认证账户转账才能解除会员。汤某转账成功后发现被骗。
案例3
2021年9月4日,独山子居民宋某报案称其手机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自称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称宋某快递丢失要给其办理退赔手续。宋某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将银行卡验证码告诉对方后,手机收到银行卡消费信息,发现被骗,损失4000元。
案例4
2021年10月14日,独山子居民张某报案称,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称其购买的护肤品质量有问题,要求给其三倍退款。张某添加对方提供的QQ号,对方发来一个二维码,张某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后,损失6万元。
案例5
2021年8月4日,独山子居民王某报案称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误将钱转入王某支付宝借呗,让王某将支付宝借呗中的钱提至银行卡内,王某发现银行卡内余额全被转走,损失27456元。
不法分子以“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快递丢失”“订单有误”等为由,让消费者扫码进入退款程序,进行理赔操作或者取消绑定业务操作。在消费者输入银行卡信息、账号、密码及验证码时,不法分子已经通过钓鱼网站同步获取消费者银行卡信息。
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郭良旭提醒:“消费者遇到客服主动来电,务必通过官方途径再三核实信息,在电商平台中直接联系卖家客服,不要轻易加陌生人为好友,陌生链接不要点,陌生二维码不要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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