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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试运行 7天受理垫付资金申请超68万元

时间:2023-05-18 10:22:09  来源:石榴云  作者:石榴云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冉虎报道)发生交通伤亡事故后,遇到肇事者逃逸、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肇事机动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等情况,高昂的医疗费用让普通家庭不堪重负,现在遇到这类情况,有一笔钱能帮受害者“救急”。

  5月5日,新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启动试运行。截至5月11日,新疆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已接到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塔城地区4地州市8起交通事故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涉及10个受害家庭,预计垫付金额合计约68.2万元。

  5月6日,昌吉市一保险脱保车辆碰撞行人,致使1人受伤,2人死亡。昌吉州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救助流程。截至5月11日,昌吉州救助基金服务网点已完成2名死者4.7万元丧葬费垫付工作,并及时跟进伤者的救治。

  “这体现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尊重。”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艾新鲁说,救助基金的设立充分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让交通事故受害者不再无助,可以得到及时救助,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救助基金来源是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的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解决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群众无法得到及时救治的情况,挽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生命。有了救助基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家属就可以先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有效避免因为没钱救治,错过最佳抢救时机,导致悲剧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救助基金制度是机动车交强险的有益补充,是救助交通事故伤员生命的‘绿色通道’和‘救命钱’。”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处负责人苏俊杰说。

  新疆救助基金承办机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车险部副总经理陈敏博介绍说,目前全疆已建立了覆盖各地州市、县市区的救助基金服务网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群众可以拨打95585专线或前往当地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救助基金垫付申请。

  责任编辑:董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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