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为表彰先进,激励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创新型新疆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为我区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授予于午铭、王成、玛依努尔·尼牙孜、李风森、银波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授予“全球变暖背景下的中亚干旱区水—生态系统变化及响应机理”等3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新疆低阶煤有机质分子组成结构特征与低碳温和定向转化基础”等2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磁共振影像组学术前预测乳腺癌前哨淋巴结转移”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授予“聚集诱导油水分离材料与技术”成果自治区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永磁直驱风力发电机温控模块化及耐腐蚀性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等2项成果自治区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输电线路智能运检监测关键技术及应用”成果自治区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授予“绵羊分子育种技术与种质创新”等32项成果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予“电极箔数字化生产线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44项成果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多因素耦合复杂环境下地铁钢筋混凝土劣化机理及其防治关键技术”等33项成果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自觉践行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树立强烈的创新责任和创新自信,按照“四个面向”的要求,攻坚克难、追求卓越,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新疆作出更大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赵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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