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王永飞报道)记者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获悉:10月20日,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与新三板运营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签署绿色通道监管合作备忘录。这意味着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创新型企业挂牌新三板将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具体来说,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层企业等四类企业,在挂牌新三板时,将搭上审核“快车道”,获得申报前咨询、优先受理、快速审核等专项支持措施,申报挂牌效率将显著提升。 当日,共有包括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在内的全国14个省区市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股转公司签署了绿色通道监管合作备忘录。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签约的股权交易中心。 8月4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指引—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型企业申报与审核(试行)》,明确提出了签署监管合作协议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创新型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可享受绿色通道和公示审核两种便利机制。 其中,公示审核是指针对“专精特新”专板培育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专区进行20个自然日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异议的即可挂牌,原则上不再发出审核问询,通过引入市场监督机制简化相关企业挂牌审核程序。 当日,除了全国14个省区市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股转公司签署绿色通道监管合作备忘录,还有浙江、宁波、重庆、武汉等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股转公司签署绿色通道、公示审核监管合作备忘录。 “下一步,我们会积极争取,等到满足条件时,及时与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签署公示审核监管合作备忘录。届时,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可以同时享受两种便利机制。”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董事长钱炜说。
责任编辑:魏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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