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马蓓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印发《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将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简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细则》明确,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和补充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职工、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后,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给予支付。
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及时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促进三重制度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同时,将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机制,根据个人年度费用负担情况,分类明确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监测标准,做到及时预警,民政、农业农村、医疗保障等部门协同救助,精准帮扶。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将建立慈善参与激励机制,落实相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促进医疗保障与慈善救助衔接,鼓励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大病救助项目,发挥补充救助作用。强化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推动慈善信息资源共享,规范个人大病求助信息发布,推行阳光救助。支持医疗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发展,丰富救助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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