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摄影报道)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市长期服用相同药物、不需要更改处方的参保慢性病患者,可无处方购药。同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要积极与社区对接,配合社区做好慢性病患者代购配送慢性病药品工作。
2月1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在无外配处方的情况下,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可根据药店留存的患者前一次外配处方,或医保信息系统推送的患者前一次就诊处方电子信息,为患者供应相同的慢性病药品,并做好医保结算工作。
据介绍,此项政策暂定试行至疫情结束。是为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降低首府参保患者往返医院药店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更好保障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需求。
目前,乌鲁木齐市提供此项服务的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共有9家,其中天山区3家,高新区(新市区)3家,水磨沟区2家,米东区1家。
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要根据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为患者供应慢性病药品,并严格按照处方的用药品种、数量、剂量调剂发药,严禁串换药品;要积极与社区对接,配合社区做好慢性病患者代购配送慢性病药品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病情不稳定、需要调整药物等不适宜开具长处方的参保慢性病患者,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专用通道,及时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解决其就医购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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