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持续增强。 5月31日,布尔津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居民报警,称在布尔津县百城物流中心附近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飞禽,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检查,该飞禽精神状态不佳,民警将其小心带回大队进行观察,采取喂水喂食等救助措施。随后,民警及时联系到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该飞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莺。目前,夜莺通过精心救治,已恢复体力。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表示,待夜莺的各项生理指标恢复后,将择日放归大自然。 
夜莺是少有的在夜间鸣唱的鸟类,其羽色以灰褐色为主,眼先微白,眼圈近白色,上体淡棕褐色,尾羽较长且呈棕褐色。由于夜莺在中国仅分布于新疆,故又被称为“新疆歌鸲”。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警民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布尔津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乌马尔别克·哈德尔说。 
近年来,布尔津县把保护野生动物作为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市场、饭店进行不定期监管检查,同时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布尔津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加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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