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专项工作及临时用地审计整改要求,收回了位于312国道沿线曙光新村(养殖基地)以东的临时用地、已到期土地450平方米。
自年初以来,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全区临时用地、到期土地收回专项工作,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切实提高我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此次收回的土地由一家砖厂临时使用。
当日,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有关国土资源管理规定,拆除了150平方米的12间宿舍、300平方米私搭乱建的20个地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