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山子分中心了解到,为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减轻租房负担,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要求下发了《关于优化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据了解,此次对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做了进一步优化,主要有两方面变化。一是独山子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缴存职工,因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最高额度由两万元提高到2.5万元。二是在独山子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多子女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共同居住的家庭),若实际年支付房租超过2.5万元的,提供租房发票,可按租房发生的实际租金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租房提取最高额度限制。 该政策于7月19日施行,缴存人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便能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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