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克拉玛依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规定有了新的变化:经济适用房满5年就可以上市交易。据了解,我区约有1.1万套经济适用住房符合该条件,可以提前上市交易。市民如需办理或了解具体相关业务,可前往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办理。
以前,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为起点计算上市交易年限,现在调整为以房屋购买合同签订日期为起始时间,也就是说,经适房可以提前上市交易了。
据独山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意军介绍,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房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经济适用房产权年限满五年,这个满五年有一个简单的判定方式,就是以购房人手上签订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满五年就可以;第二,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而且土地性质为划拨的经济适用房;第三,需要上市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是无抵押或者曾经抵押过但已经办理过抵押注销的经济适用住房,才可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
记者从独山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原《克拉玛依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0年11月17日废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为起点计算上市交易年限”已调整为“以房屋购买合同签订日期为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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