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也是全国第35个“110宣传日”。1月10日,区公安分局在武昌路市场南门开展了以“一心为民110 砥砺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树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宣传预防交通事故、治安灾害及防诈骗、禁毒等知识,介绍了110受理范围、报警要素以及如何正确报警等知识,引导群众正确拨打110,维护自身权益。
市民纷纷向坚守一线的人民警察送上问候和祝福。市民马新说:“谢谢人民警察,因为有他们城市更加安全。”张鑫小朋友说:“警察叔叔,你们辛苦了,不顾自己的安危,服务人民,谢谢你们。”市民左永东说:“警察同志辛苦了,希望你们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又讯 (记者 姜苗苗 通讯员 葛凡 费怡)“110 ”作为公共资源,在打击预防犯罪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几年,非紧急警情、非警务求助警情、无效报警甚至骚扰电话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110接受处理警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制约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110指挥中心在2020年接到报警近万起,但其中无效报警占到了60%。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古丽歌娜·居马哈力说:“在日常接警中,我们接到过吃大盘鸡没有鸡头、小孩不想写作业,甚至还有恶意骚扰的警情,这些都属于无效报警。这些无效报警严重挤占了警务资源,干扰了警务秩序,更重要的是,有可能使真正处于危难中的群众无法得到及时救助。”
110是宝贵而有限的资源,社会公众应正确拨打和使用。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拨打110呢?简单地说,110的受理范围包括: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六、危及公共安全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民警提醒,随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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