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一起长达10年的5000元材料费欠款纠纷矛盾经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室两位工作人员的调解得到了化解,双方现场达成协议。当事人感谢人民调解员的高效、无偿服务。
“5000元钱虽然不算多,但这个事一直很窝心,我打算起诉对方。到了立案庭后,工作人员建议先由人民调解员调解,调解不成再起诉。”当事人王女士说。
1月26日,王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走进了人民调解室。在两名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一个多小时后双方的矛盾得到化解。王女士说:“没想到调解工作如此高效,让我省心省钱了。”
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室是由区司法局于2019年3月牵头组建的。区司法局选派王悦梅、鱼建民、陈生仓三位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人民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室主要负责对起诉至法院立案庭的、适宜委托人民调解且原告同意调解的民事纠纷,如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相邻关系、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进行人民调解。法院负责对人民调解室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并对调解室出具的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
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室自向市民开展无偿调解服务以来,共计调解成功500多起民事纠纷,为市民挽回经济损失6100万元。去年,3名调解员经过努力,调解成功一起600多万元的经济纠纷。
法院审判委员会李新元说,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室免费为市民调解了大量的纠纷,不仅化解了群众矛盾,挽回了当事人经济损失,而且还为法院减轻了工作压力,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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