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次全国“宪法宣传周”。12月4日上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及街道办在武昌路市场门口联合举办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知识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各行业法律法规知识。 活动发放资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人次。 各单位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活动”的方式,积极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部门普法责任制,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力度,拓宽宣传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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