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伊始,得知何青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后,很多人向她祝贺。何青说:“从事法律和妇联工作这么多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何青1994年到区人民法院工作,一直兢兢业业。2005年调到区妇联,主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至2008年。3年的维权工作,让何青感受到妇女儿童维权的重要性。 她组建家长学校,关心困难妇女儿童,为弱势群众发声维权;在个体私营行业从业妇女中大力开展技能比武,为各界妇女展现自我搭建更多的舞台。她认真开展婚姻状况调查,向上级积极建言献策。她撰写的有关分居制度的调研论文获市中院一等奖。 2021年,她审理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徐某在某米粉店工作时不慎被机器轧伤右手,失去了两根手指,工伤鉴定伤情为10级。劳动仲裁裁决米粉店赔偿徐某各项损失21万元。裁决下达后,米粉店老板经律师“出谋划策”,强迫徐某私下达成赔偿14万元的协议,并约定如徐某反悔要承担8万元的违约金。徐某因为没有文化,感到很委屈和无助。 查明案件事实后,何青一边宽慰徐某,一边严厉批评米粉店老板及律师。她放下手头工作,主动协助徐某办理了申请强制执行的立案手续,并与执行部门协调,帮助徐某尽快拿到赔款。事后,徐某流着泪拉着何青的手一再道谢:“感谢法官!我没有文化,幸好遇见了你,我还以为我拿不到赔款了!” 多年来,何青克服夫妻分居两地的困难,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她孝敬父母公婆、团结邻里,热心志愿服务,率先垂范,为女儿做榜样,努力打造“学习型家庭”,曾被评为独山子“十佳母亲”。 何青现任克拉玛依市妇联执委、独山子区妇联兼职副主席,独山子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这些身份更让她认识到义务普法任重道远。 作为市妇联和区普法讲师团的宣讲员,她走遍了独山子的企业、学校和社区,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对孩子,她循循善诱,像老师更像慈祥的妈妈;对老人,她是老人的知心人,转变了老人不愿通过法律解决家庭纠纷的保守观念。 在企业,她用鲜活的案例让法律入脑入心。走进社区夜校,她将党的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宣传党的好政策。 对待工作的态度,让许多人记住了这位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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