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于2021年12月17日发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交通违法记分规则进行了调整。 这次调整有哪些变化与我们的日常出行息息相关呢? 相比2016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2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在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作了调整。 
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记分类型增加了记9分的违法行为,删除了记2分的违法行为。 对于驾驶员来说,比较重要的减分项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由记3分降为记1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由记12分降为记9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由记3分变为不记分。 记分增加项有: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由记2分升为记3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由记2分升为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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