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记者从区卫健委获悉,新修订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6月4日正式实施。 
区卫健委主任介绍,此次《条例》的修订,是在我国正式实施三孩政策的大背景下开展的,其内容增加了不少支持生育的具体措施,与2017年第四次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比,可以简单总结为“两不变、两增加”。 婚假、产假天数没有新的变化;男方护理假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5天,从原来的15天增加到20天。新增加了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10天的父母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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