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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努力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典范和样板

时间:2023-07-25 10:51:52  来源:石榴云  作者:石榴云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马蓓报道)在7月24日召开的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作主旨演讲时表示,以本次论坛和系列活动为契机,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全方位深化中国同中亚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务实合作,努力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典范和样板。

  7月24日,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作主旨演讲。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周鹏摄

  申长雨说,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毗邻中亚五国,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中国向西开放桥头堡。近年来,新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正在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申长雨介绍,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2018年,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将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法律原则。相继完成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新一轮修改,建立了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申长雨对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是共同强化知识产权合作机制。以本次论坛和系列活动为契机,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全方位深化中国同中亚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务实合作,努力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典范和样板。

  二是共同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协调。包括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法律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高层对话和经验分享,加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多边平台上的信息沟通与立场协调,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信任,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协同、法律协调和工作协作。

  三是共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经验分享,提高各国利用专利技术、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等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经验交流,促进提升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创新发展。

  四是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加强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领域的政策对接、经验交流、信息分享和数据交换,推动知识产权在各国的平等保护,共同提升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五是共同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强各国在人员交流互访、业务培训、学位教育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各国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培养更多知识产权领域的专门人才,夯实知识产权发展的人才基础。

  “我们将更好发挥新疆独特区位优势,为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注入更多新疆元素,更好促进创新发展,实现繁荣进步。”申长雨说。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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