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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落实牙膏备案工作 已上市的4家企业的27个产品均完成简易备案

时间:2023-12-02 21:58:34  来源:石榴云  作者:石榴云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任春香报道)12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药监部门全面落实牙膏监管职责,推进已上市牙膏简易备案工作,目前全区已上市的4家企业的27个牙膏产品已经完成简易备案。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牙膏参照化妆品进行监管,规定牙膏实行备案管理,牙膏新原料按照风险程度进行注册或备案管理,同时要求,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牙膏备案人应当在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此前,牙膏产品未实施备案管理,为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25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简称《公告》),结合牙膏行业实际情况,对新规实施之前已上市销售的牙膏产品,采取与新产品不同的监管措施,简化已上市产品的备案资料要求,确保新规平稳落地。

  根据《公告》要求,牙膏备案人通过牙膏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牙膏备案人基本信息、产品基本信息、证明产品具有安全使用历史的相关资料,对已上市的牙膏产品进行备案。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公告》发布后,该局迅速开展我区已上市牙膏的现状调研,了解到区内已上市的有4家企业的27个牙膏产品,药监部门一一对接牙膏企业,摸排牙膏企业的基本情况,梳理已上市产品的主要信息,全面了解牙膏监管相关法规实施前企业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困难,组建信息发布群,畅通企业人员与监管人员的沟通交流,并向企业及时发布牙膏备案最新动态、学习文件等,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确保牙膏监管相关法规政策有效实施。

  自治区药监局建立“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机制,推进备案“末端”向“前端”延伸,帮扶指导牙膏企业做好备案前资料准备工作,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备案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程指导企业做好已上市牙膏简化备案资料的提交工作。

  新规实施后,这些完成简化备案的已上市牙膏产品,在政策过渡期内可以正常上市销售。

  责任编辑:赵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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