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隋云雁报道)记者从2月6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举行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会议暨颁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聘书仪式上获悉:自治区本级政府将发挥行政复议统筹各类行政资源、破解矛盾症结的优势,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向前端延伸,构建良性互动格局,实现矛盾纠纷共同治理,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月6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举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会议暨颁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聘书仪式。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摄 据悉,2023年,自治区本级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案件17件,占案件总数的19.31%,高于全国近年来平均水平,反映自治区本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发挥,但调解成功率低,居中调解作用发挥不充分。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施行,依照立法宗旨,调解化解行政争议成为检验行政复议工作实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将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法的新变化新要求,把调解优先理念贯穿到行政复议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注重把握行政相对人在法律诉求背后的实际利益诉求,提高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在我手上解决”工作成效。 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将从维护政府公信力的角度积极配合调解工作,以足够的包容性和张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轻易成讼,加快案件纠纷的实质性解决,配合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的温度与法律规定良好衔接。 近年来,随着新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的全面推进,一些政府部门开展“教科书式执法”,或采取“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人性化执法方式彰显了法治温度。与此同时,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行政机关忽视程序要求,“新官不理旧账”,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将继续坚持刀刃向内、勇于纠错,用行政复议给行政执法“打分”,用监督倒逼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通过个案办理发现共性问题,促进系统整治和源头规范。
责任编辑:魏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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