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刘毅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截至3月1日,区属国有企业开复工率达90%以上。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胡雁介绍,《自治区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试行)》为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能力提供了支持,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向员工传授实用防疫知识技能,加强员工个人防护,并提供防护物资供应,做到科学组织、稳步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目前,区属各监管企业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形成了责任到人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并实施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日常体温监测、进出厂登记和体温监测等多项防护制度。 下一步,区属各监管企业将按照各自工作特点,采取错时上下班制度,合理分流,避免人员集中。同时,加强工作场所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完善员工返岗复工复产具体方案,推进企业员工分区分批、精准有序安全返岗复工。 “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企业物资运输管理。”胡雁说,对区属各监管企业复工生产物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驾驶员入厂体温监测制度,避免和减少驾驶员与企业内部员工的接触,同企业员工分开安排住宿,定期对生产运输车辆驾驶室消毒,确保物资运输工作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