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释义:2023年1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强化“五个拓展”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同年,将“五个拓展”扩大为“六个拓展”,提出由团队签约向与医生个人签约拓展、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三级医院拓展、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民营医疗机构拓展、由全科向专科拓展、由固定1年签约周期向灵活签约周期拓展、由管理慢性病向慢性病和传染病共管拓展。要求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满意度和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签约服务,逐步建成以家庭医生为健康守门人的家庭医生制度。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苏璐萍 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医生制度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合理就医秩序和完善医疗服务等具有重要作用。《实施意见》从培养机制、执业方式、服务模式、激励机制等方面完善了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设计。落地情况如何?效果怎样?日前,记者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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