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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任江报道)11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该厅近日出台《2025年入境旅游专项奖补实施方案》,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对接待境外游客成绩突出的旅行社予以奖励,旅行社最高可获20万元支持。 方案实施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奖补对象为全疆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取得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的旅游企业。奖补标准将依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统计数据,对接待境外游客人数排名前十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与扶持,单个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来天山天池景区游览的国外游客。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供图 今年1—10月,新疆接待入境游客212.01万人次,同比增长6.06%,实现国际旅游收入134.85亿美元,同比增长6.55%。这一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新疆文旅资源的独特吸引力,也离不开新疆各级文旅部门特别是旅游企业的积极推广、大力开拓市场。此次奖补政策将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旅行社加大境外市场开发力度,推出更多符合国际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 此项奖补实行申报制,分别由各地州县市文旅部门和自治区文旅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终审。申报将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报告”等级评价结果、“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结果,对于信用良好、服务良好、游客评价良好的旅行社企业,实行“免申即享”。而年度投诉排名前十的旅行社不予享受奖补。 实施方案特别强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重大旅游投诉案件、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等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因自身原因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因虚假宣传、零负团费、低价游等被投诉或曝光查证属实的;对相关事项资金多头、多项申报的,以及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申请奖补的单位,将取消其奖补资格。
责任编辑:郑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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